足纪字﹝2008﹞20号
各赛区委员会,各中超、中甲、中乙足球俱乐部:
2008金威啤酒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14轮第108场青岛盛文中能队与辽宁宏运队的比赛于2008年7月13日在青岛天泰体育场进行。
当比赛进行到95分钟时,青岛中能队3号运动员金保罗故意将辽宁宏运队4号运动员罗曼推倒在地,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,在赛场内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。
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(试行)》第四十六、四十八、五十三条之规定,作出如下处罚:
停止青岛中能盛文队3号运动员金保罗2008年中超联赛比赛8场,并罚款人民币8000元。
希望各俱乐部(队)要加强对俱乐部运动员的管理、教育,遵守赛场纪律,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
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(代)
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
编校:guo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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